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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对区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来源: 天津市信息工程学校 发布时间: 2021-10-30 浏览次数:

 

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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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对区政府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

各镇乡中心校、直属单位:

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《关于开展对各区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》要求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我区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查时间、内容及方式

1.调查时间: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。

2.调查内容:围绕对区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
3.调查方式:采取线上填写调查问卷方式,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。

二、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
1.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:家长(社会人士)、教师和学生。

2.问卷类型: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,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侧重。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。

三、调查步骤

1.移动端:

利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,进入问卷界面,进行“各区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”。

PC

复制以下网址于浏览器中打开,进入问卷界面,进行“各区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”。

https://www.wjx.cn/vj/robV3dK.aspx

(PC端问卷访问网址)

2.填答人可以根据身份(家长或社会人士、教师、学生)参与问卷调查。每个微信号(PC端地址)每种身份只能进行一次答卷。

3.填答人提交问卷后,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收集统计分析。问卷采取不记名方式,严格执行保密规定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在区人民政府、区教育局官网公开发布二维码和网址。

2.各校接到通知后,要于10月31日前,将二维码和网址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,公告内容保留到11月30日。各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、班级微信群等多种方式,广泛动员家长(社会人士)、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,让更多人关心教育发展。各镇乡中心校要抓紧安排部署,确保所属中小学、幼儿园按要求完成好此项工作。

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1年10月29 日

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1029日印发

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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